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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 

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友会校友分会管理办法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04-27

 


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友会

校友分会管理办法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友分会的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校友分会组织,规范有关活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友分会(以下简称“校友分会”)是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友会(以下简称“校友会”)的分支机构,校友会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国外或某一地区、某一专业可以设立校友分会,名称为吉林农业科技学院××校友会,校友会负责对校友分会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
第三条 校友分会的宗旨:联络校友,服务校友,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,促进母校发展和校友事业进步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
第四条 校友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校友代表大会。

第五条 校友分会的组织机构为理事会,设会长1人,副会长若干人;理事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,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。

第三章 经费来源

第六条 校友缴纳会费或社会赞助、捐赠。

第七条 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四章 校友分会成立的程序

第八条 在校友相对集中、影响较大的地区由发起人召集当地校友,广泛征求校友意见。

第九条 由校友们推举有一定影响力和热心校友工作的若干校友成立筹委会。

第十条 筹委会制定校友分会章程,征求校友意见。

第十一条 筹委会提出校友分会理事会建议名单,并征求校友本人意见。

第十二条 筹委会向校友会提出申请成立吉林农业科技学院××校友会。

第十三条 校友会审核同意后,筹委会可自愿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。

第十四条 召开校友分会成立大会。

第十五条 校友分会成立后,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校友会存档备案。

第五章 校友分会工作规范

第十六条 校友分会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,自觉维护母校形象。

第十七条 每年应召开理事会,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,提出本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。

第十八条 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,每年应向校友公布年度财务收支情况。

第十九条 定期举行校友交流、联谊活动,增强校友分会的凝聚力,更好地服务校友,服务社会,促进母校发展和校友成长。

第六章校友分会理事会换届

第二十条 校友分会理事会任期一般为5年,任期满后,要进行换届,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,但延期换届不能超过一年。

第二十一条 由现任校友分会理事会酝酿换届事宜,召开校友分会代表大会(理事会必须2/3以上理事到会),报告本届理事会工作,宣布新一届理事会建议名单,并由大会正式表决通过。

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换届后,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校友会存档备案。

第二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项原则上参照《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友会章程》执行。

 

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友会

2018年 1月 1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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